今天各家媒體大篇幅報導醫改會據稱使用秘密客訪查出來的結果

說有七成的藥局違法沒有處方箋的情形下販售處方藥物

但是,記者會上擺出來供媒體拍照,還製作斗大看板控訴的

卻是【非處方藥物】相關報導與照片請看這裡

認真說起來,這些感冒、胃腸類治療成藥如果全都按照醫改會的訴求

改為醫師憑處方箋才能開立的處方藥物的話

那麼,號稱推廣自我藥療的團體們,可能需要找醫改會好好聊聊了

因為這些藥物,目前在政府的法規中,屬於『醫師、藥師指示用藥

意思是如果沒有醫師或藥師根據你的身體與日常用藥狀況評估的話,不能自行購買使用

所以這些藥物目前只能在藥局、藥妝店販售,就連診所、醫院也不能用自費項目的名義去販售

而這些藥物也正是日前推展超商賣藥與自我藥療的團體們,希望能進一步推廣至超商販售的商品

對於醫改會調查藥局違法事項,動機絕對是好的、值得鼓勵的

但是,如果夾雜了不純的目的和似是而非的言論,就有可議的空間了

尤其是某些媒體報導中說了一句

『一般民眾根本搞不清楚甚麼是指示用藥還是處方藥』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惡意的揣測

就是因為一般人都搞不清楚定義,可是卻一定認得這些大眾化的商品

所以醫改會才用這些商品給媒體拍照

原來......現在連這些號稱中立與公益的改革團體,也學會譁眾取寵了?!

再說到醫改會這次的調查工作上,從其公開的調查手法與數據來看,是有疑慮空間的

一、電訪測試的抽樣基準

為什麼只單單抽取五大直轄都市,而不是以衛生署公告的全國『正確用藥諮詢健保藥局』亂數抽取受訪者?

五大直轄都市"分層"抽樣...如何分?分類的依據為何?每一層分類的總數為何?最後抽樣的母數與子數比例為何?

這些在正常公告市調數據時都會一併公告的數字和調查方法,為何都不加以說明?

只是單純的以論述的方式,在申論主張的同時佐以數據。就算告知了數據的來源,沒說明全部的取樣辦法,又怎麼讓人信服?

二、問卷設計方式

有設計過問卷或學過市調的人,應該都知道,如果你想要調查的結果偏向你的設定目標,只要設定好問卷的問題,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把數據等結果導向設定目標

這也是為什麼當政府機關或中立的市調單位,在公告類似的大規模或重點式的調查結果時,通常會把在詢問的問題一併告知,以示公允

可是在醫改會的記者會、公告的資料等等上,並沒有看到相關資料

舉例來說,同樣是調查處方用藥狀況,問藥局『你那邊有沒有某某藥』和問藥局『你有沒有在賣某某藥』,對藥師來說是不一樣的

因為一個可以被解讀成,店裡有沒有這項藥物,一個可以被解讀成店裡有沒有單獨販售這項藥物,或是藥師願不願意賣這項藥物

在店裡有一個藥師曾經接過一個電話(真實案例)

客人:「請問是某某藥局嗎?」

藥師:「你好。請問有甚麼事情?」

客人:「你那邊有沒有賣某某藥?(處方藥名)」

藥師:「請問你是要...?」

客人:「如果我沒有處方箋,我要用買的,你那邊賣不賣?」

藥師:「請問一下,你是因為藥提前吃完了還是甚麼原因,為什麼要用買的?」

客人:「你不用管那麼多,我只是問你那邊有沒有賣?」

藥師:「....有啊!」(心想,等真的來了,再問清楚或好好說明....)

結果那個客人一聽,只說嘿嘿好,電話就掛斷了,也沒看到這個客人

說真的,如果醫改會的問話方式是這樣的問法,藥師為了希望客人上門,就算最後不會賣,也一定會說有賣

畢竟,電話中說再多,沒看到人,反而得罪客戶,不划算

三、秘密客的調查方式,也需要有憑有據

一般而言,秘密客的調查多用於調查服務品質,或競爭對手的機密,如對方賣場的售價

所以會扮成奧客的樣子,或是裝成萬分低調的模樣

以秘密客的模式,去調查現有藥局的經營模式,固然可以在某種限度上發現事實

卻也不能排除,藥師為了屈從奧客貨在不想得罪客人的原則下,沒有堅持住自己的專業

所以,如果衛生署真的按照醫改會的建議行事的話,那可能有一個考察標準是:『是否不怕得罪與流失客人,堅持本身專業立場行事』

最後的最後

期望偉大的醫改會和為大家著想的聯合勸募基金

既然看到「政府不積極、公會沒決心、藥局不長進、醫界不放手、民眾沒信心」這樣的弊病了

是否應該要調查一下,也很有問題的地方診所?!

畢竟,醫改會嘛,診所不也是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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