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1  台中榮總開始全台首例,成為第一家使用電子病歷的醫院

一直到今年,在政府正式訂定法規,預備在今年(2011)年11月正式推行前

其實已經有很多政府輔導的科專計畫、醫院計畫等都開始針對電子病歷來設計新的醫療環境

也有許多醫院,如長庚、台大等,早已在局部開始將病歷電子化

日前萬芳醫院因為誤將紙本淘汰病歷回收再使用,而引發病人隱私外洩的新聞

更進一步地引發大家對於電子病歷的關心

電子病歷的格式,國際間許多非營利機構都在積極地訂定相關的標準

如美國的ASTM、HL7與HIMSS;歐洲 CEN的TC/251和國際標準組織的TC215

而最為人關心的電子病歷的隱私與網路安全性問題

以台灣來說,反而不是電子病歷在推行時,筆者最為擔心的一環

因為當許多軟硬體的科技廠商相繼投入這一塊"新"市場時

憑藉台灣出色的科技實力,問題不大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2011/08/09表示

『(原音)我想這裡大家最關切的,會不會有外洩?資料會不會被竄改?所以在安全要求上,我們要求在系統建置、維護、稽核、管制都要有標準作業程序供署裡面查核,所有的電子病歷的存取、增刪、查閱、複製都要有權限管控,不只是ID跟Password,還必須透過電子簽章或者是醫事人員卡的方式,我們掌握每一筆異動資料的執行人。如果有人違法洩漏病歷,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最重可處醫療院所停業的處分。』

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也說,如果要查閱電子病歷,病患必須在封閉的網路環境使用特定卡機讀取資料,且查閱的紀錄也會永久保存。他說:『(原音)接著他要有兩個東西,一個東西就是民眾的健保卡,接著是誰查閱的?要有醫事人員卡,那這是一個雙槽的卡機,對於哪一個病人在哪一時間,是哪一個醫師在哪一間醫療院所調閱病歷,紀錄通通要永久保存,我們一定要取得民眾的紙本同意書才可以做調閱,醫療院所必須把紙本同意書做保存。』

台灣的醫療法規規定,只要醫療機構可以替民眾保管病歷相關資料

這也是為何醫院可以憑著手中的資料大賺民眾申請費用的原因

民眾擁有病歷的所有權,卻沒有保管權

當所有的資訊轉化成電子後,醫院僵化的資訊室有沒有能力保管好這些資料,是個問題

更嚴重的問題是,醫院準備好與其他醫院交換電子病歷了嗎?

如果所有的電子病歷都存放在健保卡中,那麼資訊終端機應該存放在何處?

或者應該問,台灣有哪一個絕對中立的醫療單位可以存放全台灣所有人口的電子病歷資料庫

健保局?衛生署?

如果沒有這樣一個中立的電子病歷資料庫,

只是單純地藉由電子病歷,把醫療資訊透明化,

病人真的就可以藉由瞭解電子病歷內容,配合家庭醫師制度的專業諮詢,掌握自身與家人的健康狀況,擴大醫療照護服務選擇性,真正擁有適切、高品質的醫療照護服務.....嗎?

重要的是

當所有的設計都從醫院的角度出發來設計時

社區藥局、社區診所、地方性的安養機構等地方性的第一線醫療單位

是不是也符合他們的需求,切合他們在服務時的狀況,卻是個問號

今年七月開始,健保局強制每家藥局都要刷卡發處方箋用藥

已經增加社區藥局近兩倍的工作量

許多只有一個藥師駐點的社區藥局

根本無力負擔又要調劑處方箋藥品、又要販售OTC成藥的工作量

不是只能二選一,調整藥局的服務重心,就是只能降低在用藥與藥事諮詢上的服務品質

而不管是哪一個,都違背了政府希望強化社區醫療服務品質的初衷

也無法真正地讓社區居民就近享受便利、好的醫療服務

電子病歷的推行,會不會再度增加工作量,沒有人知道

但可以確定的事情是,這麼一波波電子浪潮下來

淘汰的是那些不太會用電腦的老藥師

可是   這些藥師    具有豐富的用藥與調劑經驗,也深受老一輩社區居民的信任

卻正是政府推行在地化社區醫療服務的最佳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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