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習慣到日本或美國旅遊的時候,回來總要幫親朋好友或自己扛上一堆的藥品

關於帶藥品回來這一件事情,台灣是這麼規定的:

(一)旅客攜帶自用藥物以6種為限,除各級管制藥品及公告禁止使用之保育物種者,應依法處理外,其他自用藥物,其成分未含各級管制藥品者,其限量以每種2瓶(盒)為限,合計以不超過6種為原則。

(二)旅客或船舶、航空器服務人員攜帶之管制藥品,須憑醫院、診所之證明,以治療其本人疾病者為限,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之處方量。

(三)中藥材及中藥成藥:中藥材每種0.6公斤,合計12種。中藥成藥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其完稅價格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元。

(四)口服維生素藥品12瓶(總量不得超過1,200顆)。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12瓶,其總量不得超過2,400粒,每種數量在1,200粒至2,400粒應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辦樣品輸入手續。

(五)其餘自用藥物之品名及限量請參考自用藥物限量表及環境用藥限量表。

感覺上很簡單,但是出入境管理局那裏有另外一個表單上面密密麻麻列明了各項藥物大家最多能夠採買多少:

limitation  

事實上,相較於其他各國來說,台灣對於藥物進出的管制真的不算嚴格

以澳洲、加拿大、韓國來說,

要帶藥品入境,尤其是處方藥品,都要附上醫生的處方來證明

即使不是處方藥品,也必須上面有標注清楚成分和來源,不然很容易就會被沒收

其實要管控大家的量,也是為了保護更多人服用藥品上的安全

畢竟一顆老鼠屎,很容易壞了一鍋粥

依《藥事法》第22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即為禁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大家還是要小心注意一些

如果不小心帶過量的話,可以主動申報,海關會代為保存,讓你下一次入關時再帶或是改由親友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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